减六年卧具戒释名

2025-05-21 02:08

子题:六年卧具、卧具定是三衣总名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多论云,六年卧具者,正三衣也。若得羯磨,减六年作;其内更不得乞索作三衣。反照前通,奄如合契。又僧祇云,老病比丘,持毡僧伽梨未满六年,不得更作。故知卧具之目定是三衣总名,不须惑也。故开通中如三衣戒;若是卧物,本无离罪,何须僧法?”行宗记释云:“定名中有二,初引多论。名相两显,不容妄执。其内谓六年限内;若非得法,不许故作。反下,准决。前通,即上三戒定名等文。奄,忽也。如合契者,谓如世中合同契书,喻其不差也。次引僧祇中,缘如前引。故下,准后开通,即不犯文。如三衣戒,谓同前离衣,并开僧听;显是三衣,审非被褥,此由当时坚执不从;故此诸文重重点示耳。”(戒疏记卷一一·七○·一三)

上一篇:减六年卧具戒缘起 下一篇:减六年卧具戒开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大盗戒盗畜生物结罪
受戒时非妻后娶此女不犯邪淫
别众食戒别请犯相
亡物轻重略分三种
不学无知二罪对明
须提那子
边方开五事
行事钞钵器制听篇第十九
自恣六人僧法
毛[毯-炎+旁]
畜钵过限戒制开意
安居日诸国不同
广略二教说之时节
大盗戒盗法物结罪
受戒心轻重
别众食戒别乞犯相
亡物轻重广分七种
不学无知二俱可忏
顺戒则三宝住持办比丘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