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主知能谏之人五法不须受

2025-05-21 02:05

亦名:五法不堪谏他

行事钞·僧网大纲篇:“毗尼母云,能谏之人,五法不须受:一、无惭愧,二、不广学,三、常觅人过,四、喜[斗@斫]诤,五、欲舍道。必先于有过者取欲,然后谏之。此等众法,并纲维大德,住持一寺,有力护法者,方得行之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杂教授,能谏中,初引论五法。自有过失,不堪谏他。必下,取彼听许,则无违诤。此下,正示能谏。”(事钞记卷七·五五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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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