昙隐

2025-05-21 01:49

亦名:隐律师

行宗记·释十三僧残法:“[隐律师]即高齐昙隐,依光师(慧光律师)学律,撰钞四卷。”(戒疏记卷八·二四·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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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谤戒开缘
尼依大僧安居
律藏无发起证信二序
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
作俗人门师法
不等受食戒开缘
食前后至他家戒犯缘
衣体
与人女粗语戒人女义
沙弥受持钵具及说净等法
当持净戒受人信施
残谤戒缘起
尼依大僧制意
律藏教兴所由
如来自舆母尸报恩
同羯磨后悔戒开缘
偷兰遮非篇是聚
佛说法有二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