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法受已经宿往僧中得罪

2025-05-21 01:48

亦名:尼受本法已经宿往僧中得罪

济缘记释云:“转难中,法既不失,为重受本法为不须耶?答中,初约两通答,谓再受、不受,二皆得也。虽下,次约重受答。以违制教,得否不决,故云涉疑。言舍受如法,谓对首作法,舍前本法,重新更受。下举疑例,如律治故伽蓝,不知净地所在;又先结大界,后结戒场;又大界结不如法,标相漠落,并令解已重结是也。”(业疏记卷一七·四五·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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净持戒名胜士
与尼同行戒缘起
不作余食法
食后说法之式
受请往讣法
弟子辞和尚白谢法
犍槌
百一供身受法
摄僧戒场内外先后
五藏
白毛卧具戒开缘
长老
欲法诸部通塞
遮不至白衣家羯磨
众法对首
食尼指授食戒开缘
迦絺那衣加受制法
受具戒三遮定不得戒
自恣制意
拂之受用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