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二部僧得施法

2025-05-21 01:47

亦名:二部僧得施法

子题:僧得施

随机羯磨·诸分衣法篇:“二部僧得施法。时有住处二部僧,多得可分衣物。时比丘僧多,比丘尼少,佛言,分作二分;无比丘尼,纯式叉摩那,亦分作二分;若纯沙弥尼,亦分作二分;若无三众,比丘僧应分。若比丘尼多,僧少若无,应分作二分;若乃至无沙弥者,比丘尼应分。得物已,至当部中,皆须作羯磨分。所以名僧得者,以施主心普均一化,物遍通十方,但有僧尼,皆沾其分,故名僧得。还须僧法羯磨,遮约十方来者,既作法已,现前自分;羯磨如后。”(随机羯磨卷下·一七·一五)

济缘记释云:“本通施者,通五众故。”(业疏记卷二一·三○·三)

上一篇:檀越施二部互正 下一篇:檀越施二部现前得施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畜像金饰床开制
破结受具有五缘
安居夏闰延促
广教相
大盗戒盗人物结犯之主
受尼赞食戒开缘
别众
亡物瞻病赏劳外界合赏
不受食戒开缘
非时食时药七罪
遮说戒事
行事钞历代重为大训
自恣一人心念法
毗尼四法
畜七日药过限戒开缘
破结受具唯局四果
安居命梵二难出界法
广教后制之意
大盗戒盗人物物相
受尼赞食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