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二部现前得施法

2025-05-21 01:47

亦名:二部现前得施法、两部现前施法

随机羯磨·诸分衣法篇:“二部现前得施法。尔时世尊三月静坐,唯除一供养人。时有六十头陀比丘往至佛所,为佛所赞,诸非头陀比丘,舍衣成大积。佛言,应布施众僧,若与一人听。与比丘尼非衣。若行波利婆沙摩那埵比丘,应与分;七羯磨人,应置地与,若使人与。若沙弥,应等与,若与半,若三分与一。守僧伽蓝人应等与,若乃至四分与一分;若不与不应分,若分,应如法治。”(随机羯磨卷下·一八·四)

济缘记释云:“举西梵者,欲明此间多以钱宝为嚫,即犯捉畜二戒。”(业疏记卷二一·三○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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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二部受戒传至东土之始
律海
如来知时故不证他犯
同羯磨后悔戒犯缘
偷兰遮前后不定
佛诃犯戒者言痴人意
不知教者毁伤戒律
食前后入聚落白法
衣缠颈白衣舍戒开缘
与不恭敬人说法戒缘起
沙弥十戒相
略教行法
残宿内宿一异
尼不作本法直从僧受得戒得罪
律宗所诠唯持犯
如来相好以戒为本
同羯磨后悔戒制意
偷兰遮
佛观三世佛制戒
不痴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