沓婆摩罗子营事放光之意

2025-05-21 01:45

戒本疏·十三僧残法:“既营僧事,何用光者?多论八缘:一、为止后诽谤,表无三毒故;如佛为女谤,自说十力、四无所畏故。二、学问坐禅者,见营事人喜生轻毁,故出火光,灭胜负故。三、为折伏山林比丘高慢心故;谓在城隍,恒在事乱。四、为现精进果报,励诸惰者故。五、为增长施主善根故。六、为现被谤心不退故。七、现僧有大威德;分卧具者尚尔神力,况余大德,宁不高胜?八、为惜正业,不全废缺,常在定心,兼知僧事,二俱办故。”(戒疏记卷九·九·一九)

上一篇:沓婆摩罗子营事宿缘 下一篇:沙弥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得满数不得诃
头陀四位
释子
行事钞资持记会本
自恣在十五日仍不得出界
水中戏戒制意
畜钱宝戒制意
叹身向人女索欲供养戒犯相
安居竟作四事
式叉摩那制立两缘
大盗戒转想结罪轻重
受施随事兴念法
供养病人与供养佛等
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
不学罪结犯有二
头陀功德
酒有十过
行事钞诸杂要行篇第二十七
自恣因诤事增法
水中大小便涕唾戒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