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诸忏罪法

2025-05-21 01:44

子题:沙弥忏罪一同僧法、沙弥犯重唯摈必无开悔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若犯长衣钵等,皆犯舍堕。忏罪,一同僧。界内集人作之;不受戒者,亦无别众。文同大僧,唯以突吉罗一罪为别,至时改之。若犯提舍已下,上及僧残,并须忏悔;有覆须治。唯以吉罗为定。若波罗夷,律云,三众突吉罗灭摈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初明舍堕。若犯下,次明上下诸篇;有覆须治者,谓行别住者。若波下,三明犯重。忏法并同,唯罪为别,犯重唯摈必无开悔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三七·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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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俗人门师法
不等受食戒开缘
食前后至他家戒犯缘
衣体
与人女粗语戒人女义
沙弥受持钵具及说净等法
当持净戒受人信施
残谤戒缘起
尼依大僧制意
律藏教兴所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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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羯磨后悔戒开缘
偷兰遮非篇是聚
佛说法有二种
不等受食戒释名
食前后至他家戒嘱授
与人女粗恶语
异术
残谤戒犯缘
尼五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