波罗提提舍尼篇置四所由

2025-05-21 01:43

亦名:提舍尼篇置四所由

子题:内外眷属

戒本疏·四提舍尼法:“(一、总示)置四所由。凡讥过以来,不出内外眷属。(二、别释)(一、明内)先就内中,不过私众两所。初戒在屏者,比丘与尼,法服是同,男女位别,理须离染;躬在聚落,自手取食,容生染讥;对离此过,故在初制。又在众中,偏心指授,迹涉曲私,默受不诃,于众不显;对离此过,故制第二。(二、明外)托外起非,不过聚落兰若。聚落起者,学家过受,令他竭尽;招致讥过,故制第三。兰若起者,比丘懈惰,在于迥险,安坐受食,使贼娆触送食妇人;招致讥过,对离此失,故制第四。(三、通结)此则因于内外,有斯四别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总示中。即道众,即俗众。”(戒疏记卷一六·二·一)

上一篇:波罗提提舍尼篇约行分别 下一篇:波罗提提舍尼篇释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