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处所法

2025-05-21 01:41

亦名:觅罪相法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罪处所[法]者,初未言告,便引重罪。及至勘刻,遂转引轻。审其情实,前言应是。故加治法,征取本愆,故曰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罪处所,即戒本觅罪相也。律因象力比丘善能论义,得外道切问,不能通,便作妄语;初自泛说;及僧中问,复加文饰;如文所叙。刻,推也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二九·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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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次受食戒释名
长衣竖通竖染
行骂戒犯缘
自恣竟客僧来
沓婆摩罗子营事宿缘
畜长衣过限戒贸易不染
止持听门中事法
受随二戒
修善法
佛制比丘相敬之意
不次受食戒缘起
长衣约时显相
自恣略缘
畜长衣过限戒缘起
止持有二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开缘
弟子忏谢二师法
奉持戒律
受随二作戒同异
依止阿阇梨请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