羯磨疏杂法住持篇第十

2025-05-21 01:39

亦名:杂法住持篇

羯磨疏·杂法住持篇:“杂法住持篇第十。……(一、行护流通)就前文五。(一、六念法)初明念法。缘身而求,欲使常尔一心,系想除盖也。(二、两种白法)二、明两白者,约时前后,故分斯二,欲使凭准于他,无自师禀也。(三、作余食法)三、作余食法者,形骸之累,口腹为先;因之致恼,沈殃者众。故列斯缘,表非法相也。(四、师资相摄法)四、师资相摄者,由本义和,意专道素。必乖初请,亦任后缘也。(五、有谏止作两犯法)五、谏作止两犯者,过起所因,无越斯二。生知者鲜,事假友成。制随境谏,相成道也。(二、达教流通)后明教诠相中,非无有解。意存写行,故略言焉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此篇列法非一,复无条绪,故云杂法。比丘依行,则佛法光显,故云住持。”(业疏记卷二二·四四·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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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丘之治罚制教唯局道
尼四独戒缘起
戒本初篇着后亦如是二篇则无
坐禅过相
僧尼互作羯磨
不足数四分六人缘不足
食尼指授食戒制意
沙弥诸忏罪法
比丘主客相待法
尼四独戒独渡水犯缘
淫盗杀妄四戒始终所犯分齐
坐禅具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制意
不足数四分二十二人体不足
食家强坐戒开缘
覆藏比丘罪戒犯缘
与尼同行戒犯缘
沙弥说戒法
比丘不得卜术咒誓
尼四独戒独后行犯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