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事钞下三众随行异同意

2025-05-21 01:34

亦名:下三众随行异同意、三小众随行异同意

行事钞·序:“第九,下三众随行异同意。(一、二众沙弥)(一、同法)二众沙弥,若约戒体,同大僧无作。检其本数,唯显于十。就余随行,类等尘沙。结罪居第五篇。就位在诸戒末。(二、异法)自外行法不同,取舍有异者,各就别篇具明。(二、式叉摩那)(一、同行)式叉摩那,六法是其学宗,戒体更不重发。自余随行对治,同诸三众学之。(二、别行)必有不同,具如尼别法所显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第九门。标云异同有二。初明沙弥,即对大僧;下明式叉,即望三众。”(事钞记卷二·三七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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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