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事钞下三众随行异同意

2025-05-21 01:34

亦名:下三众随行异同意、三小众随行异同意

行事钞·序:“第九,下三众随行异同意。(一、二众沙弥)(一、同法)二众沙弥,若约戒体,同大僧无作。检其本数,唯显于十。就余随行,类等尘沙。结罪居第五篇。就位在诸戒末。(二、异法)自外行法不同,取舍有异者,各就别篇具明。(二、式叉摩那)(一、同行)式叉摩那,六法是其学宗,戒体更不重发。自余随行对治,同诸三众学之。(二、别行)必有不同,具如尼别法所显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第九门。标云异同有二。初明沙弥,即对大僧;下明式叉,即望三众。”(事钞记卷二·三七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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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丘之治罚制教唯局道
尼四独戒缘起
戒本初篇着后亦如是二篇则无
坐禅过相
僧尼互作羯磨
不足数四分六人缘不足
食尼指授食戒制意
沙弥诸忏罪法
比丘主客相待法
尼四独戒独渡水犯缘
淫盗杀妄四戒始终所犯分齐
坐禅具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制意
不足数四分二十二人体不足
食家强坐戒开缘
覆藏比丘罪戒犯缘
与尼同行戒犯缘
沙弥说戒法
比丘不得卜术咒誓
尼四独戒独后行犯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