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戒座上忆罪发露法

2025-05-21 01:32

亦名:忆罪发露法

随机羯磨·诸说戒法篇:“说戒座上忆罪发露法。律本,为在座上忽忆本罪,向比座说之,举众闹乱,佛令发露心念。应义准云。‘我某甲犯某罪,为逼说戒恐闹乱众故,待竟当忏悔。’三说。疑罪准此。”(随机羯磨卷下·一○·三)

羯磨疏·诸说戒法篇:“座上露罪法者,又不同前[识疑两露]。此为缘开,恐闹众故,开心念成。据法准绳,应对首心念也。然界无对,方是本法。今对众念,故非前条,随众即成。是但心念法,不同对念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座上露中,初简前法,容可对露。据下,次辨法位,初标示。然下,定夺又二,初显非对念。以界无人,方开作故。今下,定归但念。以对大众,法自成故。”(业疏记卷一九·三一·一)(请参阅‘说戒座上疑罪发露法’一○四九中、‘说戒座上识罪发露法’一○四九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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