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事钞持犯方轨篇第十五

2025-05-21 01:30

亦名:持犯方轨篇

子题:持犯方轨、深达持犯方轨则一切戒律明如指掌、持犯方轨深达则一切戒律明如指掌

行事钞·持犯方轨篇:“持犯方轨篇第十五。……(一、叙意生起)(一、叙义深难见)律宗,其唯持犯;持犯之相实深。非夫积学洞微,穷幽尽理者,则斯义难见也。故历代相遵,更无异术;虽少多分径,而大旨无违。(二、彰述作兴由)但后进新学,教网未谙,时过学肆,讵知始末?若核持犯,何由可识?然持犯之文,贯通一部。就境彰名,已在随相;今试约义总论,指其纲要;举事以显,令披寻者易矣。(二、开章正明)就中诸门分别:初知持犯名字,二、解体状,三、明成就,四、明通塞,五、明渐顿,六、明优劣,七、杂料简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释持犯篇,持犯名义,如下名字门自释。(持犯两名,并望受体违顺为名。)谓执持,即侵犯,并从本受,而建斯名。篇列七门,遍该法界。是开解之龟镜,实立行之楷模。解行所凭,故云方轨。……七门大义,括尽始终;心境两明,行相无昧。于兹深达则一切戒律明如指掌。学者幸留意焉。”(事钞记卷二六·一·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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