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事钞足数众相篇第三

2025-05-21 01:29

亦名:足数众相篇

子题:足数

行事钞·足数众相篇:“足数众相篇第三。别众法附。(一,足数本文)(一、叙两途以明来意)上已明其来集,而用僧须知应法。若托事无违,虽非僧体而堪成僧用。必于缘差脱,不妨清净入非僧摄。以此二途,故当料简。使是非两异,取舍自分焉。(二、开四例广辨是非)就中例四:初明体是应法,于事有违,故不足数;二、体境俱非,虽假缘亦不足数;三、体非僧用,于缘成足;四、约缘有碍,不妨成法少分不足。……(二,别众法附)次明别众。谓同一界位,相中有乖。不同僧法,故云别众也。有二,初明别相,后明成不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释足数篇。题云足数。足犹满也,即律中得满不得满等,如后具引。数有七位,始自一人,终至二十。然今多据众法明之,对首心念,同须应法。疏云,一人说戒辨与百千敷教齐等,故可知矣。然下文中多明不足,为显成足,故约堪能以目篇首。众相者,有本作僧相,人即解云僧翻众故。今则不然,四例简辨,其相非一,故云众耳。别众附者,足别相关,以类相从故。……就四例中,即前二途开出二例。初句出第四,并体如故。第三出第二,俱体非故。举要为言,初体是相非故舍,第三体非相是故取,第二俱非故舍,第四俱是,亦取亦舍。对文可知。二云体境者,体谓戒体,境即人境。”(事钞记卷四·二四·一六)

上一篇:行事钞资持记会本 下一篇:行事钞通辨羯磨篇第五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得满数不得诃
头陀四位
释子
行事钞资持记会本
自恣在十五日仍不得出界
水中戏戒制意
畜钱宝戒制意
叹身向人女索欲供养戒犯相
安居竟作四事
式叉摩那制立两缘
大盗戒转想结罪轻重
受施随事兴念法
供养病人与供养佛等
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
不学罪结犯有二
头陀功德
酒有十过
行事钞诸杂要行篇第二十七
自恣因诤事增法
水中大小便涕唾戒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