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作佛像身应具足

2025-05-21 01:23

亦名:不应造作半身佛像

行事钞·僧像致敬篇:“不应造作半身佛像。若有形像,身不具足,当密藏覆,劝人令治;治具足已,然后显示。见毁坏像,应当志心,供养恭敬,如完无别。如是供养,要身自作;自若无力,当为他使,亦劝他人令作助之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令密藏者,不生善故。令恭敬者,恐生慢故。今时有作涌壁,或画佛首相,并宜藏之。”(事钞记卷三七·三二·一七)

上一篇:通持犯 下一篇:造像造法造寺道俗两殊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智首律师
车梯回转
共未受具同诵戒开缘
余语触恼法
十种非威仪不应礼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十八法
说戒默妄对问缘得罪多少
足食
摄僧大界戒场界立量同异
非时入聚落戒犯缘
挑钵中食戒释名
时药
食前后至他家戒释名
僧次非法
比丘呼召应异俗
破僧假佛分别
王大价衣
大淫戒结犯不待出精
摄食界结竟不犯内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