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作佛像身应具足

2025-05-21 01:23

亦名:不应造作半身佛像

行事钞·僧像致敬篇:“不应造作半身佛像。若有形像,身不具足,当密藏覆,劝人令治;治具足已,然后显示。见毁坏像,应当志心,供养恭敬,如完无别。如是供养,要身自作;自若无力,当为他使,亦劝他人令作助之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令密藏者,不生善故。令恭敬者,恐生慢故。今时有作涌壁,或画佛首相,并宜藏之。”(事钞记卷三七·三二·一七)

上一篇:通持犯 下一篇:造像造法造寺道俗两殊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戒如海无涯如宝求无厌
妄语两分
含饭语戒释名
僧入尼寺法
作无作戒先后
不与欲戒开缘
食存五观口口缘之
覆屋过限戒有看覆无自覆
与外道食戒犯缘
沙弥于僧说戒时得听戒经序
疑恼比丘戒缘起
杀辟支佛罪不同罗汉
尼八事成重戒开缘
戒如大地生成住持
如草布地释名
含饭语戒缘起
僧位四别
作持制听事法
不与欲戒缘起
食存五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