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语恼他

2025-05-21 01:17

亦名:余语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四分云,余语者,云汝向谁说,为论何事等,一切吉罗;作白已,语者堕。恼他者,应来不来,应坐不坐等;身绮也。余如口绮法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本律,先明口绮。诸比丘问言汝自知犯罪不?即作余语,如文所引。而云等者,律文续云为论何理,为语我为谁,是谁犯罪,罪由何生,我不见罪,云何言我有罪。恼下,明身绮。由制不得余语,后便触恼众僧。等者,律接云,唤来不来,不唤来便来;应起不起,不应起便起;应语不语,不应语便语。此语属身绮。与上不同。”(事钞记卷二二·三九·二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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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丘之治罚制教唯局道
尼四独戒缘起
戒本初篇着后亦如是二篇则无
坐禅过相
僧尼互作羯磨
不足数四分六人缘不足
食尼指授食戒制意
沙弥诸忏罪法
比丘主客相待法
尼四独戒独渡水犯缘
淫盗杀妄四戒始终所犯分齐
坐禅具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制意
不足数四分二十二人体不足
食家强坐戒开缘
覆藏比丘罪戒犯缘
与尼同行戒犯缘
沙弥说戒法
比丘不得卜术咒誓
尼四独戒独后行犯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