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与取罪

2025-05-21 01:14

【不与取罪】 p0327

瑜伽五十九卷十六页云:复次若有显然劫他财物;名不与取。如是窃盗、攻墙、解结、伏道、窃夺,或有拒债,受寄不还,或行诳谄矫诈而取,或现怖畏方便而取,或现威德而取彼物,或自劫盗,或复令他,如是一切,皆不与取。或有自为,或有为他,或怖畏故,或为杀缚,或为折伏,或为受用,或为给侍,或憎嫉故,不与而取。此等皆名不与取罪。

上一篇:不正思惟 下一篇:不住禁戒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现在法
二门二时二地所有诸欲能障三种等持
本事事
俱不成
遍趣行智力作业
调伏行
杂修静虑
精进五相
业增上
不解脱心及解脱心
三界一切非色染法舍时
摩怛理迦事
五处观察所归乃可归依
此世他世乐忍
眼识所依
计常论
业粗重
初发处
六相宣说八种有情事差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