俱有因

2025-05-20 05:22

(术语)六因之一。俱时有之法,互为因,谓之俱有因。例如地水火风之四大。必四大相依而生者,彼为我之因,我为彼之因,恰如三叉之相依而立。是名俱有因。此法因果同时,故得相对而谓为俱有因。亦得相望而谓为互为果也。四大之中一大为因,则他三大为果,他三大为因,则此一大为果,以互为因者,必互为果故也。其果名称为士用果。即俱有因之法,互为士用果,互为士用果者,必为俱有因之法也。俱舍论六曰:若法更互为士用果,彼法更互为俱有因,其相云何?如四大种更互相望为俱有因。梵Sahabhūhetu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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