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火风非灭因

2025-05-21 00:55

【水火风非灭因】 p0383

显扬十四卷十七页云:论曰:若水火风是灭因者;不应道理。由俱生灭故。若彼水等是灭因者;烂烧燥物,不应前相续灭已复变异相续生。何以故?即无体因,为有体因,不应理故。然水火风、与烂等物,相应灭时,能为彼物后变生因。除此功能,水等于彼,更无余力。

上一篇:水生蜗螺 下一篇:水事变异无常之性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堕法处色不摄在十色处中
诸业习气
烦恼缘起
预流向补特伽罗
见道十六心
本性空
色等不可立等无间缘
有寻有伺三摩地
怀忿不舍戒
正觉山
离欲界
缘有所缘法
生得善
四相安立佛地
文义巧妙
化为境
六事差别所缘毗钵舍那
五处为苾刍等所不应行
五怖畏
麤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