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修

2025-05-21 00:46

【四修】 p0393

瑜伽六十六卷十三页云:复次云何应修法?谓一切善有为法。此中应知略有四修:一、得修,二、习修,三、除去修,四、对治修。此中未生善法为欲生故,作意修习,是名得修。已生善法令住不忘,乃至广说,是名习修。已生不善法为欲断故,作意修习,名除去修。未生不善法为不生故,于厌患等诸对治门,作意修习。名对治修。当知此中从了相作意,乃至胜解作意,名厌患对治修。从远离作意,乃至方便究竟作意,名断对治修。方便究竟果作意,名持对治修。从此已上,即此一切七种作意,堕于胜地上地所摄。当知一切名远分对治修。此四种修,一切总说为二种修,谓防护受持修及作意思惟修。此中修身名防护修,修戒名受持修。若静虑地作意修,若谛智地作意修,总名作意思惟修。此中初作意修名为修心,第二作意修名为修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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