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法于所得定为增上缘

2025-05-21 00:40

【四法于所得定为增上缘】 p0470

瑜伽七十卷六页云:复次有四种法,于所得定,为增上缘。一、审谛听闻。二、得正教授。三、宿世串习。四、具足多闻。审谛听闻者:谓发起乐欲,生净信心,听闻正法。由此因此缘,得心一境性。得正教授者:谓因次第教授,无倒教授故;发起勇猛精进而住。无间,常委,于菩提分,精勤方便,修习而住。由此因此缘,得心一境性。宿世串习者:谓于宿世邻近生中,于诸静虑及诸等至,数已证入。由此因此缘,得心一境性。具足多闻者:谓多闻闻持,其闻积集。即于彼法,独处空闲,思惟筹量,审谛观察。由此因此缘,得心一境性。

上一篇:四法能令菩萨摄正多闻 下一篇:四法能摄一切所知及智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于法三摩地善巧菩萨相
非异生法法
利益意乐
诸受皆苦
诸法剎那灭
极七返
义义十种
见道依九处身
本来自性清净涅槃
色心自类无间前为后种
有心无心二地
饶益有情戒
正念法迹
识有六种
生自在
四行了道谛相
日月星宿渐渐而起
化身非毕竟住
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
六到彼岸与三无漏学相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