观察十二处法不应与他共兴诤论

2025-05-21 00:07

【观察十二处法不应与他共兴诤论】 p1471

集论八卷十三页云:复次若欲自求利益安乐;于诸论轨,应善通达;不应与他而兴诤论。如薄伽梵于大乘中,说如是言:若诸菩萨、欲勤精进修诸善品,欲行真实法随法行,欲善摄益一切有情,欲得速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;当正观察十二处法,不应与他共兴诤论。何等十二?一者、宣说证无上义微妙法时,其信解者、甚为难得。二者、作受教心而请问者,甚为难得。三者、时众贤善,观察德失,甚为难得。四者、凡所兴论,能离六失,甚为难得。何等为六?谓执着邪宗失,矫乱语失,所作语言不应时失,言退屈失,麁恶语失,心恚怒失。五者、凡兴论时,不怀犷毒,甚为难得。六者、凡兴论时,善护他心,甚为难得。七者、凡兴论时,善护定心,甚为难得。八者、凡兴论时,欲令己劣他得胜心,甚为难得。九者、己劣他胜,心不烦恼,甚为难得。十者、心已烦恼,得安隐住,甚为难得。十一者、既不安住,常修善法,甚为难得。十二者、于诸善法,既不恒修;心未得定;能速得定;心已得定,能速解脱;甚为难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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