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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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想
比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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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种障
二法速能引发一切胜德
二种正法
差别遍计执
无学正命
善士静虑
掉举与心乱差别
现法后法自利利他
得佛无二住胜彼岸
得有三种
顺福分善根
现观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