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上一篇:左慧 下一篇:用何施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暴流有六
灭谛是常
远尘离垢于诸法中得法眼净
见我慢爱随眠杂染
因计非因见
如来
有制立及无制立
声闻乘道非佛乘道
世间道离欲与出世道离欲
触支
生所依处
四因起四颠倒
四依
不还果已得未得菩提分等诸功德法
五事与解脱胜处遍处分别
五种举罪
离欲恶不善法
三种诸行流转差别
二种师及弟子甚希奇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