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四种障
于身无所依住
无上丈夫调御士者
身器清净三因
他圆满
成所引声
他义行
他摄受
五盖
计我论
少分有量法界妙智
无间作意业
少欲喜足与少病节俭差别
超一切色想
掉举与心乱差别
吠舍厘国
思议九事能引三失
七种忍清净相
一因恭敬听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