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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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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势速差别有多种
爱望取为三种缘
陀罗尼门
法善巧
法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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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益安乐增上意乐句有十六业差别
随法行
暴流有六
灭谛是常
远尘离垢于诸法中得法眼净
见我慢爱随眠杂染
因计非因见
如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