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无畏施
空无相无愿各有二种
大地法
六苦
修治定道
有因缘
能诠相
增上摄受
如来是真归依
无相中作加行障
凡所现身不可分别
非学非无学作意
善哉
同品
众合大那落迦
诸圣神通不能变化四事
无摄受真如
因明论亦二相转
发心四力
色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