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上一篇:左慧 下一篇:用何施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五根出离与彼五种顺出离界展转相摄
不知义
蕴界处差别四种
三自性各能作五业
三摩地
二十随烦恼皆通俱生分别
七等觉支
躭着睡眠等戒
顺退分定
欲行诸色名粗
无明缘行
欲邪行有三种
毕竟瑜伽坏
寂静苦
无执受法
轨则亏损所摄
苾刍十时应不放逸
施类福业事
鼻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