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励心
出离界
痴不善根
四种智
四种法受
心异熟法
不纯直
五事内外分别
三求皆名乐着戏论
三种杂染
二种缘起及愚二缘起所有过失
七种补特伽罗
财摄受
无有怖畏
唯识无境
俱解脱补特伽罗
品分差别
相是世俗有
修习治
染污意与四烦恼恒共相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