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上一篇:左慧 下一篇:用何施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自圆满
如名自性
有法于法全非四缘
证圆成实已方证依他起性
犯邪命摄
卢醯呾迦窣堵波
随身念五种清净所摄
出罪
断对治
四种业
四种扰乱
心自在
不与取
六地
不自高
属耳听
三学中有三种邪行
三胜学
二法极障现观及彼二种对治
七觉支次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