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上一篇:左慧 下一篇:用何施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正知
六种因
不调善
听闻正法由三相生喜
三十七种菩提分法
三不护
二十二种愚痴及十一种粗重
七无过失事
回向菩提声闻由增寿行而证菩提
等起愚
善调
无相分别
猛利见者等随念欲
梵住
后得无分别智胜利
贪恚乃至寻思别缚诸欲
能成次第
染污相
界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