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上一篇:左慧 下一篇:用何施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住世俗律仪
菩萨不断烦恼不起烦恼过失
佛证净乃至僧证净
分别法执
无相散动
七种敬事
听闻
有诳
三种觉悟所知
宣说正法
阿罗汉果
影覆精舍
三种无分别智差别
健驮逻国
以四一切辩五位心所
灭谛有三
作重业决定
杂秽语恶行
无倒教授
善知所有沙门婆罗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