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调顺
上品有爱
解了
引业
卵生湿生不入母胎
杂染法及杂染法因
九十八随眠中缘有漏缘无漏分别
听闻正法由三相生喜
四种所得自体
静虑威力
难行戒
未觉不能知梦所见非有
慧宝
随信行与随法行差别
示现善不善无记法
一心见道
七种分别二边
于诸善法常不舍轭
异熟因
虚空无边处定建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