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不净肉

2025-05-20 23:46

为十诵律卷二十六所载三种不许食用之肉,即:(一)见杀,见是生物为我而杀。(二)闻杀,于可信之人,闻此生物为我而杀。(三)疑杀,此处无有屠家,亦无自死之物,有为我而杀之嫌疑者。(参阅“三种净肉”657) p5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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