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隋乌龟

2025-05-20 23:24

禅宗公案名。又作大随乌龟、大隋龟话。大隋,指唐代之大隋法真禅师。此则公案乃大隋法真藉乌龟来接化学人之机缘语句。景德传灯录卷十一(大五一·二八六上):“师庵侧有一龟,僧问:‘一切众生皮裹骨,遮个众生骨裹皮,如何?’师拈草履于龟边着,僧无语。”盖所有生类,其骨必在皮下,此为既成之常识概念,然以佛法立场观之,执著于常识概念,亦属妄见之一。故于公案中,此僧固执此一妄见,而对一切物无法直接领受,大隋遂藉“拈草履于龟边”的不合常理之举措,以对治此僧之偏见,此即本公案之主旨。 p8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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