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僧索命

2025-05-20 23:18

禅宗公案名。盐官齐安会下有一主事僧将死,鬼使来索其命时,僧告曰(卍续一四八·一二一下):“身为主事,未暇修行,乞容七日。”至七日后,鬼使来觅僧,已不见。后有人举此事问一僧:“若来时,如何拟抵他?”洞山代答:“被他觅得也”。洞山之意,谓任鬼使捕捉,即该死时不逃隐,乃为真道人之道。[禅苑蒙求卷中] p729

上一篇:亡是非论 下一篇:兀庵普宁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伞盖行道
总想观
清净法行经
佛眼真言
槌砧
森林书
法位
钱谦益
梵钟
梵网经菩萨戒本疏
屙屎送尿
桶头
净名玄论
欲天五淫
欲海
净住社
欲界散地
丧嚫
欲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