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共有法

2025-05-20 23:06

因明用语。因明中,能别之宗法应为立(立论者)敌(问难者)所不共许(共许,共同承认之意)其为实有者,称为不共有法。与不共许法、不极成法异名同实。 p966

上一篇:不共不定过 下一篇:不共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密咒圆因往生集
示教利喜
普净
光定
舍利弗目连先佛入灭
九曜
云水流仪
义真
管弦讲
金刚法菩萨
迦罗育王
教授阿阇梨
圆瑛
家狗
异体相即
起信论义记幻虎录
金篦
大兴寺
无量义经
祖师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