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共有法

2025-05-20 23:06

因明用语。因明中,能别之宗法应为立(立论者)敌(问难者)所不共许(共许,共同承认之意)其为实有者,称为不共有法。与不共许法、不极成法异名同实。 p966

上一篇:不共不定过 下一篇:不共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禅戒
宏船
龙门石窟
达磨大师住世留形内真妙用诀
如来愍菩萨
五云
破三昧耶
三光天子
云居寺
瞋恚盖
罗睺罗跋陀罗
投子义青禅师语录
正恭敬经
高野山
计娑罗华
敦煌变文
惠光
迹本
善法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