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闻等法非是我具

2025-05-20 20:22

【见闻等法非是我具】 p0645 显扬十五卷十四页云:复次若执见等是我具者;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颂曰:能烧,及能断;唯火等所作。我于见等具,非如刀火等。论曰:若汝计我,执见等具,能见能闻,乃至了别;如人执火能烧,执刀能断者;不应道理。何以故?世间现见离能执人,火能自烧,刀能自割?见等亦尔。虽无有我;亦应自有见等作用。而汝不许;故此非喩。又复世间诸蕴共合,假想立为我人众生;执持鐮等,能刈能断。无别实我。故此非喩。

上一篇:见闻等法非是我业 下一篇:见清净及善清净差别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离爱诸阿罗汉四相解脱自在
正出家
断界
障义十一种
生起因
四支摄诸断行
云何
分位同行相应
六波罗蜜多各有三种
五种正心解脱生长之门
五心栽
大菩提
三种住定不定因
九大山
二种遍计所执自性执
二种舍
无纵逸者不死纵逸者常死
慈善友
菩萨诞灵之处
无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