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5-20 20:14

【语】 p1282

瑜伽二十四卷十四页云:复如有一、常勤修习如是悎寤;于未受法,正受正习、令得究竟。所谓契经、应颂、记别广如前说。即于如是已所受法,言善通利。谓大音声若读若诵。或复为他广说开示。于时时间,与诸有智同梵行者、或余在家诸贤善者、语言谈论,共相庆慰。为欲劝励、及求资具。如是等类、说名为语。

二解 如八分语中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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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因起于常执
有痴心与离痴心
六处缘触及触缘受
似因
色界有鼻舌根无男女根
不犯
受缘爱与爱缘取差别
语业
心果法
尽智与无生智差别
教授
六识容与三受相应
串习加行
不施求法者法戒
有缘生及生缘老死
略心与散心
善开发言
超于色界诸结
集应永断
耐怨害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