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依二种

2025-05-20 20:13

【论依二种】 p1330

集论八卷十二页云:第三论依,谓依此立论,略有二种。一、所成立,二、能成立。所成立有二种。一、自性,二、差别。能成立有八种。一、立宗,二、立因,三、立喻,四、合,五、结,六、现量,七、比量,八、圣教量。所成立自性者:谓我自性,或法自性。差别者:谓我差别,或法差别。立宗者:谓以所应成自所许义,宣示于他,令彼解了。立因者:谓即于所成未显了义,正说现量可得不可得等信解之相。立喻者:谓以所见边,与未所见边,和会正说。合者:为引所余此种类义,令就此法,正说理趣。结者:谓到究竟趣所有正说。现量者:谓自正明了,无迷乱义。比量者:谓现余信解。圣教量者:谓不违二量之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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