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欲

2025-05-20 18:13

僧众作法事,若有比丘无法出席,则将自己赞同众事之欲望,告以他比丘,由该比丘传说僧众,此谓之“欲法”。受托之比丘受知其欲,谓“受欲”。由缺席者本人告知出席者,谓“与欲”。若受欲比丘亦因故不得出席,复与欲于其他比丘,则谓“转欲”。[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之一] p66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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