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胜为论

2025-05-20 16:30

(术语)通论事实,谓之据实通论,就其中之多者胜者而论,谓之据胜为论。如色之名,据实通论,则五根五境无表色之十一法,悉为色。独于眼根所对之境,与以色之名,则据胜为论也。天台戒疏一曰:三业之中,意业为主,身口居次。据胜为论,故言心地。

上一篇:坛经真伪 下一篇:拥护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利乐有情
无著戒
授手
一百八臂金刚藏王
华藏世界成佛
道场树
菩提分
乐邦
眼识
教体
菩提流支
法师
古来实有宗
安乐十胜
摩诃沫丽
菩提讲
普贤菩萨劝发品
利乐
根本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