麈尾

2025-05-20 15:56

(物名)鹿之大者谓之麈,群鹿皆随之,讲者取其尾,为拂子,以象彼麈,指授听众也。比丘持之,则犯堕罪。行事钞下二曰:五百问云:若僧中说法,高座上不病,不得凭几捉麈尾,犯堕。同资持记曰:麈谓鹿之大者,群鹿行时看尾指处,即随所往,讲者持拂指授听众,故以为名。但不得畜毛为之,故制犯罪。

上一篇:磨洒 下一篇:廨院主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戊达罗
安养即寂光
诸法无相
本生安荼论师
生死云
本命道场
四须臾
铠庵
愿力回向
禅波罗蜜
四分律
缥帽
分座
内外兼明
六根
五识
观念
兰盆
水忏法
五色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