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支

2025-05-20 15:43

【受支】 p0724 俱舍论九卷十一页云:已了三受因差别相,未起淫贪;此位名受。

二解 大毗婆沙论二十三卷十四页云:云何受?谓能别苦乐,亦能避损害缘。不触火触刀,不食毒食粪。虽已起食爱,而未起淫及具爱;是受位。

上一篇:受蕴 下一篇:受者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计我论
少分有量法界妙智
无间作意业
少欲喜足与少病节俭差别
超一切色想
掉举与心乱差别
吠舍厘国
思议九事能引三失
于身修循身观
五浊
七种忍清净相
遍生愤恚
一因恭敬听法
非因计因见
正解
俱行相
成就妙慧
成就尸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