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5-20 15:33

【法】 p0755 瑜伽三卷十六页云:遍能任持,唯意境性;故名为法。

二解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页云:法者:略有十二种。谓契经等、十二分教。

三解 瑜伽八十二卷十六页云:此中法者:当知宣说名句文身。

四解 成唯识论一卷一页云:法、谓轨持。

五解 五事毗婆沙论上二页云:应知法声、义有多种。谓或有处所、说名法。如契经说:汝应谛听,吾当为汝宣说妙法。或复有处、功德名法。如契经说:苾刍当知,法谓正见。邪见非法。或复有处、无我名法。如契经说:诸法无我。当知此中无我名法。法谓能持。或能长养。能持、于自;长养、望他。

上一篇:于应覆藏而不覆藏不应覆藏而反复藏过失 下一篇:法悭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见所断为因法
布施威力
色界天众无男女根而名丈夫
有漏法随义别名
痈根
正等持迹
证谛现观获得四智
增上果
生死大海
四谛先后次第
今生起
化生六处具足而出
不为憍逸饰好端严食于所食
六相宣说八种有情事差别
五相能作一切饶益之事
五种拘碍
杂修静虑
三性与六法相摄
九种相静虑
二法能摄一切诸戏论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