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5-20 15:33

【法】 p0755 瑜伽三卷十六页云:遍能任持,唯意境性;故名为法。

二解 瑜伽八十一卷十二页云:法者:略有十二种。谓契经等、十二分教。

三解 瑜伽八十二卷十六页云:此中法者:当知宣说名句文身。

四解 成唯识论一卷一页云:法、谓轨持。

五解 五事毗婆沙论上二页云:应知法声、义有多种。谓或有处所、说名法。如契经说:汝应谛听,吾当为汝宣说妙法。或复有处、功德名法。如契经说:苾刍当知,法谓正见。邪见非法。或复有处、无我名法。如契经说:诸法无我。当知此中无我名法。法谓能持。或能长养。能持、于自;长养、望他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我有色死后有想论
慧行
增上慧障
我有我见
自性戒
如来教有三种
有情世间及器世间坏
粗受细受
由何能入所应知相
转依不可思议
亲里寻
出离寻
系属魔
四种断
心俱灭法
五事三断分别
摄受僧伽
三住中断二障粗重
三种语言
二十二根未至地与根本地分别